各督导组,各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,校直各单位:
按照省委活动办要求,在校级领导班子民主评议之后,学校各院(系)领导班子、管理和服务部门都要对教育实践活动“查摆问题、开展批评”环节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总结,接受群众评议。经校党委会研究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议时间
一般在7月10日前完成。
二、撰写综合报告
各单位要撰写好第二环节综合报告,名称为《XX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、开展批评情况综合报告》,主要内容包括:开展教育实践活动“回头看”情况;持续学习提高情况;查找“四风”突出问题情况;班子成员间谈心交心情况;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情况;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;指导召开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;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情况等。
三、做好各项准备
评议对象、评议方式、参评人员、评议内容、评议程序等事项按照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实践活动群众“三评”工作实施方案》相关要求确定和进行,请各单位认真学习,克服暑期困难,做好各项准备。
有关具体情况由各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与校督导组商定。
四、几点要求
1.群众评议工作在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,各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要发挥主体作用,督导组全程指导督查。
2. 各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和督导组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早作预案,对有关问题要早发现、早处置。
3.组织测评时,要严肃测评纪律,严禁弄虚作假,力戒搞形式、走过场。
附:“查摆问题、开展批评”环节群众评议表
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4年7月7日